司法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2017-08-01
科胜司法鉴定师

法医临床鉴定包括哪些摘要:司法鉴定法医临床鉴定包括哪些法医临床鉴定,司法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司法鉴定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司法鉴定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司法鉴定被告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司法鉴定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司法鉴定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活体损伤的鉴定是以活体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临床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人体伤、残及司法鉴定其他生理、病理等问题。法医临床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损伤程度的司法鉴定。司法鉴定这是活体检查中最常见的内容,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司法鉴定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中的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司法鉴定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二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司法鉴定鉴定。司法鉴定鉴定时须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的法规,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类表等。三是性问题鉴定,检验是否被强奸,有无性病传染,有无妊娠分娩,是否堕胎,确定性功能状态。四是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司法鉴定疾病是否由损伤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损伤而加重、司法鉴定恶化。五是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诈病是身体健康的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伪装有病,如伪装肢体瘫痪或伪装精神病,司法鉴定造作病是故意毁司法鉴定损自己或授意别人毁损自己造成的损伤或疾玻活体损伤鉴定,司法鉴定主要是根据伤病的具体情况选择应用相应的临床医学诊断方法,司法鉴定如采用视觉、听觉脑干诱发电位、CT、核磁共振、PET等检查方法,但应当注意的是在法医学鉴定中被检查者出于各自的动机,有可能夸大病情或伤情,司法鉴定也有可能隐匿病情或伤情,所以,要以客观检查为主,探讨各种症状,对被检查者的陈述和症状进行审查,才能保证鉴定的客观、公正。 司法鉴定法医病理司法鉴定鉴定,是指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司法鉴定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司法鉴定组织切片观察、司法鉴定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司法鉴定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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