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司法鉴定程序

2017-07-26
科胜司法鉴定师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做伤残鉴定需要带:本人身份证、x光片、病历资料,工伤保险基金,治疗的病历资料;光片;本人;委托书。

向法院或公安
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之后,获得批准后,持鉴定委托书申请人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片子等相关材料前往批准机关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2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

一、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
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4、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5、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

二、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是什么?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
《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鉴定费。如材料不全,补齐材料后,再来鉴定。

咨询热线:0594-5553222,微信1803904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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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科胜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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