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物证鉴定
“法医物证鉴定”(Forensic evidence identification),俗称人体物证鉴定,指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进行鉴定。其主内容包括:个体识别、亲子鉴定、酒精测试、性别鉴定、种族和种属认定等。
一、亲子鉴定又称亲权鉴定或DNA亲权鉴定
是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根据遗传规律分析对被怀疑父母与子女(包括胎儿)血缘关系的鉴定。
DNA亲子鉴定的应用范围:
1、亲生关系确定/排除
2、子女的赡养
3、离婚案中孩子的监护权;监管权
4、婚外关系中小孩或胎儿的生父认定
5、收养
6、移民公证中血缘关系的确定
7、财产/遗产继承权的确定
8、户口申报
9、计划生育超生子女确认
10、试管婴儿
11、拐卖人口
12、强奸案件小孩或胎儿生父认定
13、遗失或失散家庭成员认亲
14、医院产房或育婴室调错新生婴儿确认
15、其它
二、各种检材
血液、血痕、人体组织器官、分泌物、排泄物、毛发等检验鉴定
本中心法医物证室是应用科学的最新理论和先进的技术方法检验分析各种案件中与人体有关的生物物证检材(如血液、血痕、毛发、皮肤、指甲、精斑及唾液斑等)为民事、刑事、灾害事故案件及民事纠纷等解决提供科学依据。本中心拥有国内外先进的DNA检测设备,按照国家认证实验室设置要求而建立的实验室,有资深法医物证专家,也有经过正规培训的而且熟练掌握DNA检验技术的年轻司法鉴定人员。
三、DNA同一认定
根据某个体遗留的生物学物证(如血液,精液,烟头等),通过DNA检测和比对,再进行相应的个人识别力的计算,最后得出是同一个人的概率为多少。
DNA同一认定的应用范围:
1.交通事故中,对于谁是驾驶员的认定;
2.交通事故中,对于受害者的同一认定;
3.失踪人员的同一认定;
4.重大灾难事故中遇难者的同一认定;
5.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的同一认定。
丈夫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子;
怀疑医院调错婴儿;
非婚生子女要求确认父子关系;
父母或子女要求移民(包括迁或上户口)被有关当局怀疑没有血缘关系的;
涉及计划生育超生子女确认以及知青返城超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需要确认的;
子女遗失多年后要求认亲但无确切凭证的;
强奸案件中胎儿或婴儿的生父认定;
犯罪嫌疑人在逃多年,经整形、变性手术等,需要通过与其家属之间的遗传关系分析确认其真实身份的。
抗凝血30ul,(耳血,EDTA或枸橼酸抗凝,4℃保存);
血痕1cm2(用纱布或滤纸沾取耳血,晾干,分别包装,室温保存);
带毛囊的发根3~5根(拔取后晾干,分别包装,室温保存);
羊水5~10ml(用灭菌试管装取,4℃保存);
人工流产的胎囊(净水冲洗后,冰冻保存);
尸体的脑、肌肉组织(取1cmX1cm左右一块,冰冻保存);
口腔粘膜上皮细胞拭子(漱口后,涂擦口腔粘膜,晾干,分别包装,室温保存)。
被检验人一般由母亲--孩子--可疑父亲或可疑父母亲--孩子组成,可疑父亲--孩子、可疑母亲--孩子也可;
成年被检验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未成年人须有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
了解自己或近亲属有无遗传病史;
被检验人准备身份证(或工作证)、结婚(离婚)证明、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
如系公检法机关委托的检验,须准备案件有关调查材料供鉴定参考;
普通亲子鉴定一般7个工作日内出报告(疑难的、复杂的适当延长---报告只对送检样本负责);
办案机关委托的检验,报告发送到办案机关;
个人委托的检验,由委托人商定领取人和领取方式;
领取方式:带相关证件和收费发票到福建科胜司法鉴定所领取,也可以选择邮寄。
福建科胜司法鉴定所注重对被检验人隐私的保护:
血液样本用于检验、鉴定;
受理后,只告知委托人本人鉴定相关事宜与鉴定结果;
鉴定档案资料,除有权机关和被检验人本人或其监护人之外,其他人不予查询。
咨询热线:0594-5553222,微信1803904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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